问政回复好消息宜州这些人也可缴存公
宜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特岗教师待遇问题的答复
网友:
您在《人民网》上给市委书记的来信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来信人反映的主要问题
来信人反映宜州市特岗教师不能享受乡镇教师补贴、政府绩效、住房公积金,而上述补贴河池市部分县(市、区)的特岗教师已享受,要求我市要按照特岗教师的有关政策和合同给特岗教师发放上述津贴待遇。
二、对来信人反映的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乡镇教师补贴。我市乡镇教师目前享受的乡镇教师补贴有两类:一是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二是乡镇工作补贴。目前我市特岗教师均享受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该项补助我市只有在教学点工作的乡镇教师才能享受每人每月元的补助,我市为了鼓励广大教师扎根农村,从年起,每年由本级财政拨出近万元给所有的在乡镇工作的教师发放乡村生活补助。另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桂人社发〔〕34号)“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的文件精神,工作未满三年的特岗教师属在职未入编工作人员。因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第88期,年4月28日)“特岗教师要求享受在乡镇工作的补贴待遇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支持”。
(二)关于政府绩效。为切实提高我市教师待遇,从年起,我市由本级财政拨款,将全市教育系统的在职在编教师全部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范围,我市特岗教师已享受了年的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资金,年度的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奖金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在办理审批手续,待全市所有公务员的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资金发放时一同发放。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第36期(年11月11日):“特岗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因此,我市为特岗教师办理了“五险”。根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第88期,年4月28日)同意从年1月1日起,在宜州市任教的特岗教师享受缴存住房公积金待遇。
宜州市人民政府
年5月9日
内容来源:微观宜州工作室
编辑出品:微观宜州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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