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站外揽客宜州区交通运输局严厉打击

近日来,有市民拨打区交通运输局投诉热线-反映,宜州区汽车客货运输综合服务站出站口附近交通拥堵,一些客车占用了道路,还在这里肆意揽客,俨然成了该车站的“站外站”。接到举报后,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执法人员依法整治道路客运车辆站外揽客行业乱象,净化我区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环境。

执法人员检查现场。

该局综合运输管理股的执法人员根据市民举报的信息到相关路段进行巡查,发现桂G号客车擅自在庆远镇解放路路口停靠上客,经核实,该车隶属于广西来宾某运输有限公司忻城汽车总站的车辆,线路为忻城至宜州。目前执法人员已暂扣该车相关证件,等待进一步处理。执法人员检查现场。自复工复产以来,该局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共查获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的违章客运车辆共10辆,处罚金额元。下一步,该局将提升科技监管手段,启用无人机航拍结合附近的监控探头进行监管,加大非现场监管执法力度,缓解该路段违法站外揽客、拥堵等问题。

法律链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二)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三)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四)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五)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六)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

内容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编   辑:覃芳思

校   对:韦雅莉

编   审:林秋妮

监   制:温宜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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