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宜州丨宜州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十几
“阿叔,您的司法救助金已经到了。孩子生活费、学费和你们老人的医疗费,都不用担心了……”韦良汉法官把3.58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韦叔手上。“真心感谢你们,感谢宜州法院。”韦叔感慨地说。12月7日,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此次活动共向6件12名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58万元,主要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健康权纠纷、刑事案件被害人等困难申请执行人,切实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暂时渡过眼前难关。领到司法救助金的当事人及家属对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现场。当天的救助对象韦叔夫妇便是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年4月4日下午,韦叔的儿子韦某在开车返家途中无偿帮忙罗某修车,但修车过程中,意外发生了。罗某用于顶货车车厢的木棍突然断裂,车厢下砸,造成韦某当场被砸死亡,致使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留下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案件经审理判决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罗某没有履行能力,故无法通过强制执行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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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现场。
为及时缓解韦叔一家的经济压力,帮助其尽快步入生活正轨,案件承办人积极联系韦叔,告诉他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振作起来坚强生活,告知韦叔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助金。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宜州法院作出司法救助决定,向韦叔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3.58万元,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现场。
小知识
司法救助的具体对象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严重残疾或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侦查机关立案5年以上仍无法侦破导致生活困难的;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的;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四)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五)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的。(六)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七)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和相关政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内容来源:宜州法院杨柳
编 辑:芳思
校 对:雅莉
编 审:林秋妮
监 制:温宜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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