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入编免笔试,宜州区中小学校补充招聘
为加强河池市宜州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7:00止,尚有9个乡镇及以下学校职位无人报考,计划招聘13人。根据《河池市宜州区年自主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要求,现将无人报考岗位二次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5月7日至年5月7日期间出生);报考县乡岗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5月7日以后出生)。
7.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年5月7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年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为准(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2)。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9.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如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的(含试用期内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年5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河池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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