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推动宜州实现绿色可持续发
2月26日,我区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图为会议现场。(钱程摄)
2月26日,我区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图为区委书记翟红玲在会上作讲话。(钱程摄)
2月26日,我区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图为区委副书记、区长梁宁主持会议。(钱程摄)
2月26日,我区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会议传达河池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区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研究部署下一步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及要求。
翟红玲、梁宁、黄爱琴、韦茂明、班华任、吴兴慧、蒙润武、张丹妮、李文涛、覃泽勤、方镇强等四家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据悉,自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我区及时成立了河长制工作组织机构,印发《宜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段河长人,覆盖河流条;出台了《宜州区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试行)》、河长巡河制度及河道水域保洁制度等相关制度,构建了区、乡、村三级责任体系;认真开展河长巡河活动。年,共组织人开展巡河工作,发现问题15个,并及时整改;开展河流非法行为整治活动,查处各类涉河违法行为7起,收缴电鱼设备5台,清理各种拦河抬网、地笼共计40余张;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工作,使得河道水质有了大幅提升。经检测,我区地表水水质达标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3.3%。我区先后被评为广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广西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
区委书记翟红玲在会上讲话时指出,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在现阶段全面推行河长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虽然我区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区生态环境保护依然面临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等诸多挑战。
翟红玲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管理与养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湿地保护力度,加快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对县域内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部门联动,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河长制要求,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单位、落实到科室、细化到岗位,把责任压实,层层抓落实;因地制宜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构建起河湖管护的长效机制;要强化公众参与,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管河(湖)、爱河(湖)、治河(湖)、护河(湖)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幸福新宜州打牢绿色生态根基,推动宜州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区委副书记、区长梁宁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大力宣传引导,严格考核问责,结合环保督察,抓好整改落实;要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做好辖区内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承担的任务逐一研究细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
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河长制领导及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业务骨干,区直及中央、自治区、河池市驻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区水利局有关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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